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具体工作目标和责任分解一览表

重点任务

行动目标

指标要求

责任部门

2019年

2020年

一、粉尘危害专项治理行动。

摸清用人单位粉尘危害基本情况;煤矿、非煤矿山、冶金、建材等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。

1.研究出台专项调查技术方案,启动专项调查工作。2.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粉尘危害申报率达到80%以上,粉尘危害定期检测率达到80%以上,接尘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80%以上,主要负责人、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培训率达到80%以上。3.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、不满足环保要求的矿山、水泥、冶金、陶瓷、石材加工等用人单位明显减少。

1.完成粉尘危害专项调查工作。2.纳入治理范围的用人单位粉尘危害申报率达到95%以上,粉尘浓度定期检测率达到95%以上,接尘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5%以上,主要负责人、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培训率达到95%以上。3.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、不满足环保要求的矿山、水泥、冶金、陶瓷、石材加工等用人单位大幅减少。

国家卫生健康委、生态环境部、应急部、国家煤矿安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

二、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行动。

摸清报告职业性尘肺病患者的健康状况;尘肺病患者的工伤保险保障和救治救助水平明显提高。

将《职业病分类和目录》中的13种尘肺病全部纳入重点职业病监测内容,开展尘肺病主动监测与筛查试点工作。

1.摸清报告职业性尘肺病患者的健康状况。2.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水平明显提高,稳步提高被归因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患者的保障水平。

国家卫生健康委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财政部、民政部、司法部、国资委、国家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

三、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行动。

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和执法装备得到加强;职业健康监管执法力度加大,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。

1.完善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装备配备标准。2.煤矿、非煤矿山、冶金、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新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“三同时”实施率达到95%以上。3.煤矿、非煤矿山、冶金、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60%以上,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。4.职业健康监管执法人员培训率达到100%。

1.职业健康监督执法能力有较大提高,基本建成职业健康监督执法网络,地市、县有监督执法力量,乡镇和街道有专兼职执法人员或协管员。2.煤矿、非煤矿山、冶金、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新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“三同时”实施率达到95%以上。3.煤矿、非煤矿山、冶金、建材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95%以上,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大幅减少。

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

四、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行动。

用人单位尘肺病防治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,尘肺病防治管理水平得到提升。

1.重点行业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不断提高。2.劳动者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70%以上。

1.重点行业企业普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。2.劳动者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80%以上。

国家卫生健康委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税务总局、全国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

五、防治技术能力提升行动。

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能力有较大提升;基层尘肺病诊治康复能力得到加强,实现“地市能诊断,县区能体检,镇街有康复站,村居有康复点”的目标。

1.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,出台以防治尘肺病为重点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指导意见。2.在常住尘肺病患者达到100人的乡镇,依托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试点建立尘肺病康复站。

1.试点创建和命名一批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。2.每个地市至少确定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。3.粉尘危害企业或者接触粉尘危害劳动者较多的县区至少确定1家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。4.在常住尘肺病患者达到10人的村居,依托村卫生室试点建立尘肺病康复点。

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